我严重违反了单位考勤制度每月有好多天下班没打卡,时间有18个但是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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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6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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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2:36
用人单位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辞退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
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若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单位不得以未按规定打卡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未按规定打卡,单位也应该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对该情形作出规范,并且该制度应通过合法制定程序和公示程序才有效力。
若无完善的考勤等规章制度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非法辞退,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