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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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20:18
有了医保,看病负担将大大减轻,而一旦停止缴纳医保,各项待遇就会受到影响。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员工会遇到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不缴纳医保费的情形,导致员工权益受损。那么什么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什么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朗铭律师事务所程梦瑶律师解答: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经济也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既包括效益好的企业也包括困难企业。
这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保险制度之一。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浙江朗铭律师事务所程梦瑶律师解析:
一些用人单位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将其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这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
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通过事后补缴保险费而享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导致职工患病后,因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遭受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虽然在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用人单位该如何承担未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医疗保险的法律责任,但司法部门一般都对劳动者采取司法倾斜的政策,原则上将判令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所遭受的损失,即判令用人单位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赔偿职工损失。
本律师从事律师工作7年,办理过几百件婚姻家庭、经济及刑事案件,深受当事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