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怎么提出利息的支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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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1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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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6 07:01
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利息的支付请求,但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利息支付的条款,如果是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话,即使一方作为出借人向另外一方借款,该出借人也只能请求返还本金。 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的,能不能主张利息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有约定利息的,可以主张,没有约定的不能主张,但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款合同或者贷款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利息以及利息支付方式等。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1、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欠款利息支付的,按合同的约定执行,但利息不超过法律的规定,既年利息不超过36%;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欠款利息支付问题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协商达成协议的,签订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3、如果双方就欠款问题有约定违约金的,欠款一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欠款利息。
4、如果合同是属于借款合同的,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欠款利息的,视为不需要支付利息,债权人不得主张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在出借人借款给借款人之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就成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需要及时的签订一份书面的借款合同,在该借款合同中要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款的归还期限以及利息的支付等内容,避免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