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7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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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7 23:17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交纳保证金后,可以暂缓执行拘留。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