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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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1:03
清远市教育局根据职责划分设置了七个主要内设机构,每个部门承担着特定的教育管理职责:
1. 办公室: 负责统筹机关各部门工作,包括文电处理、会务安排、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日常事务。同时,负责信息传递、保密工作、教育宣传和政务公开,指导下属单位的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2. 教育科: 主要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包括学制规划、学校布局调整、规范化建设、均衡发展、学籍管理、学位分配、教师心理健康培训、民族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同时组织市级体育艺术比赛。
3.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组织体育竞赛、艺术活动,以及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教研。
4. 高中与中职教育科: 管理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和民办教育,负责成人教育、学制改革、学籍管理、招生协调、毕业生就业等工作,还涉及教育扶贫和社会就业支持。
5. 教育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全市教育督导、督政、督学和评估,监督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检查教育工作职责履行,督导学校教育教学建设,指导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
6. 基建财务科: 负责全市教育财务管理和经费预算,负责校舍建设维修、教育收费以及教育扶贫资金的分配和审计,确保教育资金的合理使用。
7. 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市直学校的人事管理,包括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师范生就业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以及工会组织建设等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