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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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1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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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1 07:55
十堰市公安局职能概览
十堰市公安局位于湖北省十堰市朝阳中路43号,主要职责包括:
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监督执行情况。
收集信息,分析治安状况,制定相应对策。
侦破重大案件,如国家安全、刑事、经济犯罪及毒品相关案件,指导刑事侦查工作和重大行动协调。
负责社会治安、道路交通、消防、户政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指导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和保卫队伍建设,管理公安科技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
保障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任务。
管理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以及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
监督执法活动,指导法制和劳动教养工作。
负责通信建设和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领导消防部队,指导铁路和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
规划公安装备,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如糜克洪局长全面负责,孙乃敏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汤文江副局长负责刑事警察等,罗勤副局长负责行管科和法制科等,各科室如警令部、政治部、纪委、警务督察支队等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