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厂自杀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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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20:28
1、她与厂方:不能打官司。因为:
(1)女方虽然还未到18周岁,但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满16周岁就已经不算是童工,所以在工厂雇佣她的问题上,工厂不存在过错。
(2)即使她还不满16周岁、属于工厂非法雇佣童工:你们也只能请求劳动部门对工厂进行查处,不能去起诉。
(3)她可以向厂方提的要求是:补交工作期间的各种社保、发全所有工资;从2008年2月1日起到现在,可以要求因工厂不签合同应赔偿的2倍工资。如果工厂不给:应先到劳动部门投诉或是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再到*起诉。
2、关于她的自杀:如果能证明她男友明知她要自杀却不管不顾、任由她跳楼:可以向*机关报案,要求追究他的故意或过失杀人的责任、并要求他赔偿她的损失;如果没有证据:只能由她自己承担了。
3、女子重情害自己?他有什么好,一个大男人,出了事却不敢担当,一人溜了,值得用自己的命去换他的一点怜惜?真是想不明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20:29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20:29
首先要准备那位妹妹在那里工作的证据,要充分!由于厂方雇用了未成年人工作,违反了国家相关条例,发院会依发予以裁决,而又由于未和当事人签订一系统有效的雇用合同,所以在打官司上,赔偿治疗费用等方面,胜算较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20:30
这是最愚蠢的人在做最愚蠢的事!公司对她的自杀行为没有责任.同她谈恋爱的对方有一定责任,但一去不见,这是她咎由自处!
要打官司,只有找那个男人打,要他负完全责任的胜算可能性也不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20:30
跟谁打官司?公司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