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3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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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22:38
在常规的房地产开发合同条款中,若开发商无法按照合约约定的期限履行交房义务,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亦即是向买受人支付违约赔偿金。依照惯例,此类违约赔偿金的金额可以以逾期天数为基准,参照商品房总价款的每日比例范围(通常在2%-5%之间)进行核算。值得注意的是,现行法律对违约金的具体数目尚未作出绝对性的强制规定,而是引用了行业内较为普遍的定价策略。对于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违约金性质,我们可以将之视为一种补偿各种损失的辅助措施。在此背景之下,倘若当事人认为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进而提出适当降低的请求,那么其应当遵循的原则便是当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总额的30%时,方可考虑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