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要付分手费吗?情侣分手后写下的分手费欠条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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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4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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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4 17:36
情侣之前谈恋爱本来是你情我愿的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情侣双方谈恋爱分手时总会产生各种纠纷。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自己的青春都浪费在对方身上,故想索要分手费。那么,情侣分手要付分手费吗?情侣分手后写下的分手费欠条有效吗?给了分手费可以要回来吗?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李珍律师解析。
情侣分手要付分手费吗?
分手向对方索要分手费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情侣索要分手费的行为不违法,但是也不受法律保护。恋爱分手一方索要分手费,只要不涉及暴力、强迫等非法行为索要的,法律不禁止这种行为。因此,如果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完全是可以置之不理,对方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是得不到支持的。
所以,如果你担忧索要分手费是否合法的问题,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理解:
1、分手费不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情侣双方并无支付的义务。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写了分手费协议也是可以不给付分手费的。
现实中存在一些情侣在感情存续期间写过关于分手费的协议,有些是想通过此方式来套住对方,让对方不敢轻易谈分手,有的情侣还因此会闹上法庭,但实质上情侣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是说,协议往往是“有名无实”的,是无效的。
3、一方索要分手费,另一方也无需找证据证明。
很多在与对方因分手费的问题发生争执时,由于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不知自己是否要找什么证据来证明,其实这个可以很简单解决的,你可以通过上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或者直接咨询同居关系的专业律师。
虽然说情侣分手索要分手费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一方愿意给予另外一方经济补偿以达到分手目的的,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赠与,交付了金钱后赠与就成立。有些分手情侣会纠结分手费如果要给应该给多少的问题,其实大可不必纠缠这个问题,如果分手一方觉得亏欠对方,想给予一定的补偿的话,也是可以的,法律对于分手补偿的费用也未做相关规定,我们建议最好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李珍律师补充:
情侣分手后写下的分手费欠条有效吗?
1、如果欠条形式完备,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一般是有效的。
2、如果分手费欠条是在不得已或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况下写下的,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这种欠条是可以撤销的。
3、在实践中,因为分手费而写的欠条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不会支持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而写下的欠条。
4、即使是双方合意写下的欠条也归于无效。
此外现实还普遍存在一种情形,就是男方提出分手,双方经过和平协商后,一方也愿意向另一方支付分手费,写下欠条,这样的欠条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分手费”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实践中创造的一个词语,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费用。实践中,当事人因分手等原因,一方承诺向另一方给付分手费,并写好欠条条,债权人仅凭欠条条起诉的,法院会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借款金额、出借人的经济能力、交付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当事人的陈诉等相关证据,综合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发生。简而言之,就是如果情侣一方以分手费欠条为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支付分手费的话,按债权债务关系来处理,有借才有还。
给了分手费可以要回来吗?
分手费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如若男女双方因分手费闹上法庭一般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给付分手费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属于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赠与,一般不可以索回。
但是,如果给付一方是有证据证明这分手费是被胁迫、威逼、欺诈或者并非出于个人意愿的情况下给的,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