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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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9 10:19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大病保险费用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