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结婚后父母还贷款属于夫妻财产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4 08:31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1 19:40

结婚后父母还贷款属于夫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一、结婚后父母还贷款属于夫妻财产吗
结婚后父母还贷款属于夫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必要条件
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第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大高于成年年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障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都不会涉及未成年问题。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第三,当事人亲自为的行为,不适用代理
夫妻是婚姻财产关系的主体,是财产权利的享有者和财产义务的承担者。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是一种与当事人身份有密切关系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必须亲自实施,不得代理,其他任何人代替婚姻关系当事人所作的约定都无效。同时,因契约关系到当事人双方一生或重大的个人财产利益,涉及到夫妻双方相互扶养的义务,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以及对长辈的赡养义务,因此只有当事人本人才能恰如其分地订立与其社会、经济地位适格的契约。
双方在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以及获得的利益都能称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支配其财产的权利,如果一方想要支配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需要通过另一方的同意才可。这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不受损失。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说课包括哪些方面 说课内容包括()。 如何在手机百度上删除对话记录? 结核病是什么样的疾病? 曹丕17岁得了肺痨,明知自己命不长久,还要强争王位,是不是很自私呢?_百... 古代小说常出现的病名 急求一篇"生活小窍门"(500字)的作文 至今最有什么小妙招 健康的戒烟方法 笔记本电池锁死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灰太狼的咪西咪西是啥意思 汽车故障码P2002故障原因P2002故障码的原因是什么? 王姓取名字大全男孩 姓王的兔宝宝男孩叫什么名字好 开塞露加白醋的功效 开塞露和白醋一起用在脸上有什么作用 我脾胃阴阳两虚肾阴阳两虚家里熬了一些黑色的桑葚膏但是桑葚是寒性的... 肾阴阳两虚吃什么 宫颈糜烂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有效预防宫颈糜烂? 女性在生活中一定要做好宫颈糜烂的预防 宫颈怎么防止宫颈糜烂癌 怎么预防宫颈糜烂 拿国家留学基金委(CSC)的奖学金出国留学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战术小队怎么切换全自动 韩国公派留学含金量高吗 cod19怎么切换单发 离职原因的最佳回答简短(应聘面试怎么回答离职原因) 合肥美菱和合肥荣事达是同一家公司吗 合肥荣事达集团简介 荣事达和金正是一家吗 司顿和荣事达是一家吗 父母付贷款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C1驾照的考试内容有哪些? 鉴定沙金最简单的方法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非法出售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会如何处罚?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村委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早熟15岁还能长高嘛 性早熟真的长不高吗 性早熟的孩子还能长高吗 血压偏高的人可以喝咖啡吗 儿童一只眼睛弱视能恢复吗 用物理公式求20升水质量是要过程! 苏州市新区属于哪个区 洪涝等级划分 被污染的土壤如何处理 洪涝灾害发生条件 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防汛应急响应等级的介绍 目标利润规划目标利润规划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