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2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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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19:30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其职责设有多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其中,办公室负责文秘、综合协调、机要、保密、信访、宣传、政务信息、调查研究、新闻发布、统计、外事、信息化、档案管理、机关值班等工作,包括会议组织、文件处理、提案答复、督办检查、政务公开以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还负责编辑年鉴的组织工作。
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药品管理的立法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综合监督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还承担案件审核、听证、应诉、赔偿和行政复议等工作,以及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和法制建设与监督。
财务装备处负责编制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预算、决算,管理罚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审计监督财务工作,包括基建、装备、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处理局机关的财务事务。
食品安全协调处负责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管理的规划监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指导检测与评价,收集并分析安全信息,制定信息发布办法,研究协调食品安全标准等工作。
食品安全监察处协调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查处重大安全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研究药品重大事故的技术监督方法等。
药品注册处监督实施药品标准,负责新药、已有标准药品等的审查和注册,指导全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
药品安全监管处监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审核临床药理基地,审批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监管特定药品,以及药品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
药品市场监督处负责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管,药品广告审查,以及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管。
医疗器械处监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负责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审核,审批医疗器械广告,指导医疗器械检验机构的工作。
人事教育处负责干部人事和工资管理,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继续教育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指导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工作,并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政治工作处负责全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委则负责局机关及驻济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03]3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04]8号),在原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