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怎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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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7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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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04:52
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要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合同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要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那么民法典中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如何界定?
网友咨询: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怎样确定
律师解答: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处理:
一、如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则可以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合同履行地。
二、如果不能协议补充的,则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则合同标的是交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交付不动产的,则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其他标的的,则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律师补充:
合同履行纠纷的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04:50
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要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合同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要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那么民法典中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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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怎样确定
律师解答: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处理:
一、如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则可以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合同履行地。
二、如果不能协议补充的,则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则合同标的是交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交付不动产的,则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其他标的的,则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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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纠纷的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