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证据的笔录可否被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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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7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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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17:15
检察院做笔录不予起诉的条件:
(一)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五)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17:10
检察院做笔录不予起诉的条件:
(一)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五)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