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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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20:33
离婚是指存在夫妻关系的两个人解除夫妻关系。近几年离婚率逐渐升高,其实离婚是一件涉及几个家庭的事,一定要慎重,在离婚前一定要考虑清楚。那么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自愿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网友咨询:
自愿离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自愿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安徽创善律师事务所吴曦律师解答: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安徽创善律师事务所吴曦律师解析:
不得诉讼离婚的情形
(一)女子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除外)
(二)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一方具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的重大过错主要包括:
1、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恶习等屡教不改的。
(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在此限。
(四)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在此限。
安徽创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八年,办理大量民商事纠纷案件.同时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合肥市蜀山区劳动局兼职仲裁员,秉承案件无大小原则.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具备处理解决各类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