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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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4:42
商业银行的杠杆率计算方法在《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首先,杠杆率的计算基于一级资本与一级资本扣减项,公式为:
杠杆率 = 一级资本 - (一级资本扣减项 × 100%) /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一级资本和一级资本扣减项是按照银监会的资本充足率计算标准确定的。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则需要通过以下步骤计算: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 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 + 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 - 一级资本扣减项
表内资产余额的计算涉及汇率、利率衍生产品采用现期风险暴露法,其他资产则在扣除计提的准备后计入。信用风险缓释因素,如抵质押品、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在计算时不被考虑。
对于表外项目余额,无条件可撤销承诺按照10%信用转换系数计算,其他项目则为100%。无条件可撤销承诺是指商业银行可以随时无条件撤销且无争议的承诺。
在计算并表杠杆率时,商业银行的并表范围和方法须遵循银监会关于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的规定。
为有效控制商业银行的杠杆化程度,维护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该《办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1次主席会议通过,2011年6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3号公布。《办法》分总则、杠杆率的计算、杠杆率的监督管理、附则4章21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