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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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8 17:00
由于工伤补偿是因为一方身体受到伤害从而获得的补偿,具有人身属性。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的规定,这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婚内,一方获得的工伤补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伤补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内一方因为工伤事故获得的工伤补偿属于其因身体伤害而获得的人身属性的财产。在离婚时,工伤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参与分割。
二、哪些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以列举的方式说明了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其中第五项,“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就应包括: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
(5)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