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0:0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2 05:51
只要当时有你的土地,土地确权并执行三十年不变的话,如果你母亲的土地没到期限,也不会被收回的,即使你母亲的土地到了三十年要收回,假设你的户口在老家,也会给你再重新开户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2 05:47
如果分地时你和你妈在一个户口簿上,那么他就不能够收回土地,因为你是有土地承包继承权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2 05:50
不能收回来。虽然说你和你妈有血缘关系,但是士地确权后,任何人不能继承,他是由村委会统一管理的,老人去世和女人出嫁,村委会是要收回分给那些刚出生的婴儿和刚过门的媳妇,这当然是要有户口落户到村里的。你如果要继承士地权,那么你就要把户口落户在村里。你才有士地,不过你妈妈的士地是要收回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2 05:47
这个你应该是可以继承的,你有兄弟就和兄弟一起继承,没有兄弟就你一个人继承,你的户口在本村就行,不在本村,就可能被村里收回,,现在政策在变,好像过几年不在本村也可以继承,啥时实施暂时不知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2 05:45
村集体不能收回土地。你和母亲虽然是两个户口簿,但在分配家庭承包地时,你和母亲是按一户对待的,所以,在家庭承包地上,你和母亲是一户。现在,虽然母亲已经去世,根据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村集体不能收回你这一户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