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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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4 09:35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是:大夫犯了法可以杀死但是不要折磨他们,让他们身体痛苦,因为他们是拥有知识拥有地位的人,这样的折磨会破坏他们在庶人中的形象。而周礼有一套很复杂很繁锁的流程,已经到了对人是一种精神折磨的礼法,所以这种折磨就不要让庶人去忍受了。也指不要用重刑来折磨有知识的人,不对百姓苛求完备的礼节。此句出自《礼记·曲礼上》。
大夫这个称谓,是古代的一个是官阶,不是官职。西周以后先秦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设卿、大夫、士*。大夫世袭,有封地。后世遂以大夫为一般任官职之称。秦汉以后,*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议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
扩展资料:
《礼记》又名《小戴礼记》、《小戴记》,据传为孔子的七十二弟子及其学生们所作,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选集,共二十卷四十九篇,主要记载了先秦的礼制,体现了先秦儒家的哲学思想(如天道观、宇宙观、人生观)、教育思想(如个人修身、教育制度、教学方法、学校管理)、*思想(如以教化政、大同社会、礼制与刑律)、美学思想(如物动心感说、礼乐中和说),是研究先秦社会的重要资料 ,是一部儒家思想的资料汇编 。
《礼记》原本四十六篇,始于《曲礼》,终于《丧服四制》,但因《曲礼》、《檀弓》、《杂记》三篇内容过长,所以大多版本将其分为上下篇,故有四十九篇之说。
《礼记》按照所述内容可分为四类:
1、记礼节条文,补他书所不备,如《曲礼》、《檀弓》、《玉藻》、《丧服小记》、《大传》、《少仪》、《杂记》、《丧大记》、《奔丧》、《投壶》等。
2、阐述周礼的意义,如《曾子问》、《礼运》、《礼器》、《郊特牲》、《内则》、《学记》、《乐记》、《祭法》、《祭义》、《祭统》、《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坊记》、《中庸》、《表记》、《缁衣》、《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儒行》、《大学》、《丧服四制》等。
3、解释《仪礼》之专篇,如《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等。
4、专记某项制度和政令,如《王制》、《月令》、《文王世子》、《明堂位》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礼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4 09:35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春秋时期成书的《礼记》。自秦汉以来,对这句话的解释都是“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把“下”作“下到”,“上”作“上到”解。这种解释,与原话的本来意义是违背的,这是“以封建的特权观念去解释带有原始性质的、以天神报这为根据、以血缘宗亲行正义的远古刑礼观的一种误解”。 首先,从先秦人的字句上看,“上”“下”二字,意作鄙视、重视。如“以高下下,以男下女”,其高下之之间的“下”与男女之间的“下”,均为卑贱意。《论语》的“惟上智下愚不移”,其“上”与“下”也作重轻意解。《礼记》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其“上”“下”二字取义,与上列句式相同,意为尊卑之意。 其次,从血缘宗亲社会的刑礼观上看,远古时代,社会的所有成员,为了本血缘宗亲的兴旺发达,子孙繁衍,都要严守人所共循的礼制刑法,谁也不能特珠。尧舜时,舜让鲧治理水患,鲧没有治好,鲧就受到了死刑处分。舜让位于禹后,禹对于执法刑父的皋陶不但重用,而且友情胜旧。当时刑礼保持公正与威严,即便是首领也不例外。所以这句话,应为“礼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 当然,这句话到了封建社会变成了因人论罪,礼成了尊上卑下、刑变为宥贵残贫的封建特权阶层的私器。但这句话是与后世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脉相承的。正确的解释应为: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责,庶人因忙于生计和没有条件置办行礼用的祭品,故而对庶人不作某些礼的要求。“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春秋时期成书的《礼记》。自秦汉以来,对这句话的解释都是“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再加上“法不施于尊者”解释成法律不施加于地位尊贵的人身上,这样就把“下”作“下到”,“上”作“上到”解。这种解释,与原话的本来意义是违背的,这是“以封建的特权观念去解释带有原始性质的、以天神报这为根据、以血缘宗亲行正义的远古刑礼观的一种误解”。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4 09:35
刑不上大夫:士大夫犯了法可以杀死但是不要折磨他们,让他们身体痛苦,因为他们是拥有知识拥有地位的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4 09:36
刑罚不对大夫这样的*使用,施礼不需要对庶民也用一样的礼数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4 09:37
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