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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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8 15:32
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一个月左右,任何被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若是对管辖权存在异议,都需要在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处书面的异议请求,而法定的答辩期限一般是30日。
一、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半个月左右,具体的规定如下: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八条 答辩期间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的规定:“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二、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答辩期间,案件的相关当事人是有权向审理纠纷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该申请书只需要提交一份就可以了。法院在接收到此类申请书之后,会在在限定的期限内审核该请求,若是认为案件确实应该被其他法院审理的,那么就会按照既定的流程,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