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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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07:23
因为这种拆除行为导致楼成为危房,要对楼进行整体的维修,会对其他业主造成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业主就可以向拆除承重墙的业主来主张经济赔偿。拆除的承重墙造成了这整栋楼的不安全,属于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通过镇政府协调,涉事业主支付了该幢楼中其余35户每户4000元的过渡费。10月8日,经过再次协调,该业主再次支付了每户2000元过渡费。该负责人称,事发后警方对涉事业主进行传唤,之后对其刑事拘留。因涉事业主还要处理支付其他住户过渡费等事宜,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据前述负责人透露,事情处理结束后,除检察院对涉事业主提起公诉外,其他业主还要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我们会帮其他业主申请法律援助”。
就拆除承重墙的业主而言,他需要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义务。通俗地说,他要把承重墙按照要求重新修好,并承担其他业主在修好墙之前的住宿费用。在刑事上,将承重墙拆除,使整栋楼变成危楼,确实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警方可以过失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控制肇事业主。
综上所述,该业主民事上承担赔偿责任,刑事上则涉嫌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后会怎么判,可以参考一下18年张某青案。一审裁判结果,被告人张某青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律有时候是苍白的,责任肯定是肇事者占大头,装修公司和物业方面也会有相应的责任,但问题是如果肇事者和装修公司方面都没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怎么办?那可能就只能由当地去协商解决了,毕竟关系到很多户人家的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