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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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21:29
在进*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的过程中,公证人员需展现出专业的态度,首先,他们应以开放和耐心的态度接待申请人(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要求)。
在接待过程中,他们需要详细记录以下关键信息:首先,记录申请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明确目的和背后的合理理由,这将为后续程序提供法律依据。
其次,他们需要记录申请保全的具体证据,包括证据的类型、名称、所在地点以及当前的状态,这有助于确保公证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接着,公证人员会明确说明他们计划采取何种方式对证据进行保全,这可能涉及拍照、录像、制作样本或者封存等方法,每一步都要严谨细致。
最后,公证人员还会记录其他认为必要或可能影响证据效力的细节,这可能包括证据的获取时间、环境条件等,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也可以选择提交书面材料,其中应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以供公证人员参考和核实。
总的来说,公证人员在证据保全公证中扮演着严谨而关键的角色,他们的工作旨在确保所有过程的合法性,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1993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29号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制定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