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违约金是多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07:1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6 10:14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违约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标准,可以由双方约定处理,但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违约金的最高标准,是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30%,相关损失可以由用人单位来举证进行处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违约金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应当由双方协商认定,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二、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以上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就需要明确确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违约金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合同条款来处理,如果违约金拒绝支付违约金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