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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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7 19:58
只要是想离婚,那么都需要带户口本的。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如果两个人已经在结婚时将户口迁移到了一起,那么离婚的时候只需要那一个户口本就行。但是如果两个人没有将户口迁移到一起,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去办理了。一、想要办理离婚要不要户口本
双方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离婚户口本是必须提供的材料和手续,但是具体是否双方都要携带户口本,还要根据当事人的户籍状况决定。如果两个人的户口已经迁到一起,那么携带一个户口本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迁到一起,那么必须每个人都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户籍的户口本。
二、办理离婚的材料有哪些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离婚需要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夫妻异地诉讼离婚怎么进行?
1、去哪里提起离婚诉讼?
(1)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0)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想要办理离婚,不仅需要自己的户口本还需要居民的身份证和结婚证,还有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要写清楚二人是自愿离婚,且对于财产等问题已经协商一致,之后要把自己的正面彩色二寸免冠照片备好,到民政局办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