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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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2:55
在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子是可以长期居住的,如果是集体土地的话,根本就办不到房产证,集体产权房俗称乡产权,虽然房子的产权严谨来说属于乡镇政府部门,可是,村民购买了集体产权房以后,使用年限不受限制。
一、集体房产证的房子能住多少年?
集体房产证的房子原则上可以长期居住,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1、所有权主体不同,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唯一的国家本身;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可以是乡镇,可以是村,还可以是村民小组,共分为三级农民经济组织。
2、土地利用类型不同,城市土地都为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多属于建设用地。而集体土地是农村和城郊区的土地,这样的土地多属于农用地。建设用地管理上相对放开,在使用、转让和交易上就相对要自由得多。农用地要保证吃饭问题,所以在使用上非常严格。
3、在建设用地市场中政府角色不同,在国有建设用地一级市场中,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组织实施者,政府要代表全民享受收益权。而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一级市场中,政府只是服务机构,享受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享有土地收益,征收集体土地要对所有权主体进行补偿。
近些年来家也非常注重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在农村拆迁整改的过程中,给很多村民分发的就是乡镇上的这些集体产权房。目前为止,国家的法律制度当中没有对集体产权房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