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2 22:2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1:57
中国社会普遍存在“隔代亲”的现象,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会溺爱自己的孙子或者外孙,在老人的心目中,孙子或者外孙就是自己最亲的人。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作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心肝宝贝,可以直接继承他们的遗产吗?
网友咨询:
爷爷不久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亲奶奶多年前去世,后找了一个老伴。去世后爷爷留有房产一处。同时爷爷去世获得国家补偿40个月的工资!其中爷爷的子女共计四人,其中两个儿子已经去世,剩下两个姑娘。我作为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福建世平律师事务所邓振权律师解答: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此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首先,遗产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即身故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在没有上述法定继承人时,才可以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即身故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因此,身故人的孙子、孙女,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在正常情况下,孙子、孙女没有权利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
但是,在一种特殊情况下,爷爷的遗产可以由孙子继承,那就是爸爸先于爷爷死亡的,继承法规定可以由爸爸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孙子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另外,如果爷爷立有遗嘱,由孙子继承一定财产的,那么孙子也想有继承权。
邓振权律师解析: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适用代位继承的,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有多少,也只是代替自己的父亲或母亲行使继承权,所有的代位继承人来共同分配自己父亲或母亲应当继承的份额。
邓振权,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在读。现为福建世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专业领域: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债权债务清理、房产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