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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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4:59
买房的时候,大部分购房者会贷款购买房子,贷款需要确定贷款人,另外,买房有房屋产权人,房子户口有户主,那么在办理贷款的时候,买房户主必须是贷款人吗?
买房户主不一定是贷款人。在购房过程中,户主指的是户籍上的一家之主,也就是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一般来说,户主是父一辈或祖父一辈的人。然而,贷款人不一定非得是户主,家庭中的其他成年人,只要满足条件,也有贷款的主体资格。另外,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因此,不是所有的购房者都需要成为户主。
户主和房产证有关系吗户口本上的户主和房产证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户口本上登记的户主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不是户口本的户主,两个不是对应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屋产权人怎么确定确定产权人,依据下列规则确认不动产物权的归属:
1、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最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
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作用在于,确定物权的归属,解决物权的冲突和保护交易安全。
2、区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不能机械地理解登记在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效力。
实践中,很多人常常混淆了合同的效力与登记的效力的区别。甚至有人认为,合同,就是确定不动产物权的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地表明了不动产的所有人到底是谁,说白了,就是看合同确定所有人。对于不动产物权,登记记载是最直接确定物权所有人的方法,而非双方之间合法生效的合同,合同,仅是债权的依据,而非物权。
3、在同一不动产上存在多项权利时,应按照下列规则区分各项权利的先后。
如果同一不动产之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内容相互矛盾的物权时,首先,所有权人的权利要优先于抵押权人;所有权、抵押权作为物权优先于因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其次,登记的权利应优先于未登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