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过户手续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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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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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4 18:00
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财产归属协议书和房产证。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户手续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如果您是协议离婚的,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必须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因此,诉讼离婚房产如何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如果双方在婚后出现了任何的感情问题后,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在婚后生育了子女时也是需要将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同时也是需要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双方对以上事宜产生纠纷时,也是可以通过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要求法院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