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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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09:07
法律主观:您好!关于“ 户口迁移 后怎么办理 医保 ?”的回复如下: 一,户口迁移后,只要户口性质不变,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 证( 社保 卡)还是能用的,不随地址的变动而有影响,只要去当地的社保办转移一下社保关系就可以。 二,社保卡(医保)转移的一般手续(详询转入地社保办): 1,如果是在公司交的( 医保卡 )转出来个人交的情况下,需要到社保部门开具转出单,然后再去银行办理缴纳医保/社保的个人银行卡,再去地税存档。 2、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 养老保险 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3、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 身份证 、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 社会保险 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 清算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如果未再就业的,凭开具的缴费凭证办理个人银行 代理 业务即可。 基于以上的相关内容,希望你对于户口迁移后医保怎么办理流程的问题有帮助,望采纳。
法律客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