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2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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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02:32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离婚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离婚后父母应该给孩子抚养费,但是有的父母并没有尽到做父母的责任支付抚养费。那么,成年子女能否追索未成年期间抚养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网友咨询:王某与杨某离婚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小孩随其父王某生活,由王某自行抚养直至年满十八周岁。离婚后,王某外出打工,不履行抚养义务,小孩只好跟随母亲生活,由母亲抚养4年才满18周岁,现已能靠打工独立生活。现小孩找到其父,已年满19周岁的小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父支付不履行抚养义务4年期间的抚养费。其父辨称,只有未成小孩才可以主张抚养费,现原告已成年,无权主张抚养费,不同意支付。
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张秋云律师解答:
一、抚养费请求权是一种基于亲属权衍生出来的一种请求权。其基础法律关系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只要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就负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法定之债,小孩未成年时只要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这种支付抚养费之债就既已存在,不因小孩成年而自然消灭。同理,未成年小孩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是法定权利,只要父母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子女主张抚养费的权利就是一种合法的民事权利,这种民事权利是一种客观存在,也不因小孩成年而自然消灭。在当事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下,仅仅以子女已成年为由,主张免除其既已存在的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之债的,不应支持。
张秋云律师解析:
子女成年后能否追索以往的抚养费,按相关规定,对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所以由于已经成年,所以无权再要求抚养费。但是如果能证明属于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子女成年后能否追索以往的抚养费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了。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张秋云律师,北大法学学士,兼具会计师从业资格,10多年财务管理、投资风控工作经验。擅长经济合同、公司法和婚姻家庭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