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2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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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01:19
长期以来,年终奖都是企业为了奖励员工辛苦工作而另外给的福利奖金。多数情况下,员工一旦年前离职,企业都默认不会给离职员工发放年终奖。若员工并非主动辞职,而是被公司以其他理由开除,那有必要发放年终奖吗?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还要发放年终奖吗?
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赵琛涛律师解答:
年终奖是企业在年度末给予员工的奖励,是否发放,发放多少,属于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但企业依旧需要遵循以下3个方面:
1、如果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未规定年终奖的,一般情况下企业无需向员工发放年终奖。
这是约定优先原则的应有之义,发放年终奖不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而是企业激励员工的一种手段,企业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2、若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年终奖,但未约定或规定发放条件或发放标准的,企业应全额发放或按往年标准发。
这是因为企业在劳动合同或在规章制度中已经规定年终奖,但又不约定发放标准的,视为员工领取年终奖无附加条件。
3、若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条件或发放标准的,则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或规定向员工发放年终奖。
这是契约精神的贯彻,企业和员工双方都应遵守约定或规定。
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赵琛涛律师解析:
年终奖一般是公司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员工的业绩表现等,自主确定奖金发放与否、发放条件及发放标准,一般是针对在职的员工进行发放。
对于企业而言,建立完善的奖金发放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比如与员工书面约定好奖金构成、发放制度等等。而作为劳动者,可以在工作中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一旦产生纠纷,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公司打算辞退员工,建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除了经济补偿金以外,可在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中明确应发的劳动报酬中包括工资、加班费、年终奖等,避免因未明确约定而再次因年终奖产生争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赵琛涛律师简介
专业从事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类型案件,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以理性的思维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