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章 拆迁管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2 15:5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8:06
呼和浩特市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活动必须遵循许可证制度。申请拆迁的单位需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详细的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以及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管理部门在收到完整资料后的15日内进行实地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工作应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和期限内进行。若需延长拆迁期限,拆迁人需提前15日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管理部门对拆迁补偿安置专项资金实施严格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拆迁公告会详细公布许可证信息、拆迁单位等,并接受公众监督。
拆迁工作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需备案并出具委托书。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拆迁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等行为在拆迁许可证公布后将被暂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详细列出各项内容,并由各方签订。
对于拆迁补偿安置未完成的项目转让,需经管理部门同意,原协议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若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或法律诉讼解决。在规定期限内未搬迁的,将由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拆迁措施,并可能在诉讼期间继续执行拆迁。
条例还强调了拆迁档案管理、检查人员行为规范以及对特殊设施的保护措施,确保整个拆迁过程的规范和公正进行。拆迁结束后,相关产权和土地使用证的注销、房屋所有权的办理等事务也有明确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08:10
呼和浩特市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活动必须遵循许可证制度。申请拆迁的单位需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详细的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以及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管理部门在收到完整资料后的15日内进行实地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工作应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和期限内进行。若需延长拆迁期限,拆迁人需提前15日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管理部门对拆迁补偿安置专项资金实施严格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拆迁公告会详细公布许可证信息、拆迁单位等,并接受公众监督。
拆迁工作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需备案并出具委托书。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拆迁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等行为在拆迁许可证公布后将被暂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详细列出各项内容,并由各方签订。
对于拆迁补偿安置未完成的项目转让,需经管理部门同意,原协议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若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或法律诉讼解决。在规定期限内未搬迁的,将由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拆迁措施,并可能在诉讼期间继续执行拆迁。
条例还强调了拆迁档案管理、检查人员行为规范以及对特殊设施的保护措施,确保整个拆迁过程的规范和公正进行。拆迁结束后,相关产权和土地使用证的注销、房屋所有权的办理等事务也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