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21:4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5:13
1,从民法讲是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害而自己获得的一种不当利益。构成不当得利,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必须一方获得利益;二是必须他方遭受损失;三是无论获得利益,还是遭受损失都没有法律依据;四是一方获得利益与另一方遭受损失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捡到的东西,虽不是偷来的,但取得来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且使失者遭受了损失,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显属不当得利。捡到东西拒不返还,这种行为既不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准则,也不受法律保护。 2,从刑法将,如果财产价值达到5000,经失主索要而拒绝归还则可以构成侵占罪。失主索要时你给他就不会有多少问题了。如满意,请采纳。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5:12
当然违法,如果是遗失物,可能涉嫌侵占罪,如果是遗忘物,可能涉嫌盗窃罪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5:11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5:12
必须还给失主,否则,属于侵占财物。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5:14
拾到遗失物要归还失主,既是拾金不昧道德要求,也是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然失主也要有起码的感激之情。如果不还,你这种情况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你归还遗失物的。只要不是你偷的,他报警也没有什么用,最多警察跟你们双方进行调解。你当着警察的面,让他赔礼道歉就是了。闹到法院,也没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