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年祖宅被以违法建筑为由强制拆除,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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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5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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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5 04:31
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及土地证的,仅属于无证房屋,不一定构成违章建筑,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如果家里有祖宅的,可以看看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由于我国具有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及安土重迁的传统思想,不少朋友家里可能都有一座住了很久,承载着我们童年的欢声笑语和记忆里长辈慈爱的模样。但是,由于过去审批机制和制度的不完善,致使很多人家里的祖宅并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手续或者仅在相关部门备案,那么,如果祖宅如被以违法建筑为由强制拆除,这合法吗?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案例分享:
何先生系xx市xx区xx镇xx村民小组村民,位于村民小组的祖宅是祖上传下来的,有六百多年的历史,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但是由于以前经济原因未交工本费,土地使用证至今在镇政府,无法提供。祖宅面积90平方米。2018年12月,xx市xx区xx镇人民政府在未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何先生上述房屋强拆。何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xx市xx区xx镇人民政府给出的理由之一是涉案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依法拆除。何先生无法证明涉案房屋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且涉案房屋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此,应认定涉案房屋系违法建筑。
以案说法:
北京市晏清律师事务所王律师:
首先,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及土地证的,仅属于无证房屋,不一定构成违章建筑,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何先生的涉案祖宅因为历史原因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首先令其限期改正,要求何先生补办手续,而不是直接拆除;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知,xx镇政府不具有行政强制拆除权。
因此,xx镇政府对何先生祖宅拆除的行为是违法的。
最终结果:法院判决xx镇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以上内容就是晏清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每日分享,如果大家家里有祖宅的,快看看自己家里的房屋证件是否齐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