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后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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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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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2:57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职工的补偿金;
(二)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7条第2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三,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