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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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0:05
深圳市租赁合同备案的流程具体为带着租赁合同等的材料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然后会有二审、审核通过之后需要缴纳相关税费,之后审核机关会下发《房屋租赁登记证》。一、深圳市租赁合同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
1、 租赁双方持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 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二、租赁合同不得超过多少年?
1、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不低于六个月的,必须要签署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承租人、租赁人的义务
《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三条 【出租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不仅是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后可以办理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后,也是可以带着租赁合同等的相关材料,到相关国家部门去提出房屋的备案请求的。通常情形下,只要提出的材料齐全,那么办理备案手续的请求都会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