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转移与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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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7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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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2:52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公积金账户在特定情况下的转移与封存流程。首先,当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时(第十九条),原单位需在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随后在20日内完成职工公积金账户转移,确保账户的顺利转移。
单位如果面临撤销、解散或破产,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在相应情况发生后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同样在20日内完成公积金账户转移,并将其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封存账户,实行集中封存(第二十条)。
当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终止,无论是否继续支付工资,单位都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公积金账户会转入封存账户,待关系恢复时再办理启封(第二十一条)。
对于调出单位职工,调出后30日内,单位需办理变更登记,并在受委托银行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特殊原因缓缴公积金的单位,需在批准之日起15日内办理缓缴登记,并进行账户封存。如经济效益好转或缓缴期满,应办理启封手续,超过期限仍需缓缴的,需重新办理审批和续封(第二十三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2:57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公积金账户在特定情况下的转移与封存流程。首先,当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时(第十九条),原单位需在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随后在20日内完成职工公积金账户转移,确保账户的顺利转移。
单位如果面临撤销、解散或破产,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在相应情况发生后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同样在20日内完成公积金账户转移,并将其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封存账户,实行集中封存(第二十条)。
当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终止,无论是否继续支付工资,单位都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公积金账户会转入封存账户,待关系恢复时再办理启封(第二十一条)。
对于调出单位职工,调出后30日内,单位需办理变更登记,并在受委托银行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特殊原因缓缴公积金的单位,需在批准之日起15日内办理缓缴登记,并进行账户封存。如经济效益好转或缓缴期满,应办理启封手续,超过期限仍需缓缴的,需重新办理审批和续封(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