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1 14:0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21:50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旷工要扣罚款,公司无权处罚,这样做是违法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工作一天可获得一天的工资,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当天工资。但公司多扣工资的话,多扣的天数工资显然是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资,这就涉嫌克扣工资了。
根据《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八项基本权利之一。
劳动法》第46条关于“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之规定,在劳动者提供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提供劳动义务期间的报酬,而“旷工一天扣X天工资”的规定,是变相剥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扩展资料:
旷工认定方法:
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在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被废止后,企业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失去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
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二、没有正当理由。
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21:57
劳动法没有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21:58
罚款一般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公众的违法乱纪行为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其它组织和个人没有罚款权;计划经济时期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赋予了企业对职工有限的罚款权,即对职工的违纪行为可以在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以内进行罚款,同时扣除罚款后如果劳动者当月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当月的工资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随着《劳动合同法》的生效实施,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废止,因此2008年1月15日起,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就没有罚款权了,即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罚款!1995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劳动法》第46条规定了“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原则,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反之旷工、请事假等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可以不发旷工、请事假期间的工资(病假有病假工资的规定,等等),当然,对于旷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除了不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外,还可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21:58
如果是电子厂的话: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21:52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未明确规定旷工最高扣多少工资,旷工口薪资应该是用工单位的自己制度规定,大多数的单位对旷工的扣罚是旷工一天扣三天薪资,连续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服处罚,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