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禁止使用哪些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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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1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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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5:45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于那些采用非食品原材料制造或在食品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之外的化学物质及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的食品,以及利用回收食品作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食品,都被严格禁止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这些非食用物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它们不属于传统意义上被广泛认可为食品原材料的范畴;
其次,它们不是国家所批准的新生源食品使用物质;
再次,它们并没有被卫生部门纳入到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物质名单之中;
此外,它们也未能收录于我国食品添加剂目录之内。
具体而言,这些非食用物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
吊白块、次硫酸钠、甲醛、苏丹红(包括苏丹红I、王金黄、块黄)、碱性橙II、蛋白精、三聚氰胺、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玫瑰红B、罗丹明B、美术绿、铅铬、碱性嫩黄、酸性橙、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一氧化碳、硫化钠、工业硫磺、工业染料、制罂粟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