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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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4:52
各国在信用交易风险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证券资格的认定是关键,不同的证券因其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对信用交易风险有着直接影响。理想的信用交易证券应具备诸如主营业务稳定、行业波动小、法人治理完善和流通股本大等特点。在我国,上证50或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可能作为信用交易股票的基础,由交易所定期更新公布。
其次,保证金比例是决定信用扩张程度的重要参数。例如,美国规定初始保证金比例为50%,融资的维持保证金比例为25%,而融券的保证金比例则根据股价调整。台湾地区则设定初始保证金比例为50%,融资和融券的维持保证金比例分别为28.6%和28%。预计我国大陆的初始保证金比例将定为50%,融资与融券的维持保证金比例大约在30%左右。
对融资融券的限额管理同样重要,券商需要控制投资者的融资融券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一定比例。台湾地区规定,单个证券公司对单只证券的融资和融券额度分别有5%和5%的上限,客户融资融券总额不能超过资本金的250%。我国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草案中,单个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分别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所有客户则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倍。
最后,个股的信用额度管理旨在防止过度融资融券带来的风险和操纵。借鉴海外经验,当股票融资融券额达到流通股本的25%时,交易可能受限;比率降至20%以下时恢复。若融券额超过融资额,将暂停融券交易,直至平衡后重新开启。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卖出为融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