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首付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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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1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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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6 12:53
父母出资买房首付财产归属,应当看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父母首付属于一方财产,剩余贷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事诉讼法,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一、父母出资买房首付属于共同财产吗?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如果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一方私有财产,
看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婚后购房,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首付由一方父母出资,后续资金或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双方离婚,房产各分一半,对于一方父母出资,可以作为借款或赠与处理。看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判断。
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要求的证据都可以作为父母出资购房的证明,例如:
1、夫妻双方的认可陈述;
2夫妻双方与父母签署的买房声明;
3、房屋买卖认购合同;
4、房屋销售人员的证人证言;
5、录音录像;
6、首付款银行转账记录;
7、税收缴纳银行转账记录;
8、贷款还款银行转账记录;
9、夫妻双方认可父母出资购房的声明等等。
因为实践中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屋时往往没有戒备心,所以很少保留出资购房的证明,一旦出现争议时候不就会很难。
四、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依据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不管是哪一方父母出资民买房,都应该留好买房证据,以后不管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视为赠与自己子女的,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不能对这一部分进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