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人关于公积金的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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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6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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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8:50
1、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提取暂行规定》中第二款:“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范围与条件”明确规定可以支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一般是一年支取一次,支取额度不超过贷款月供的一年合计,即月供*12。
3、你的公积金账户肯定有利息:当年(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缴存的按活期0.50%计结;2011年7月1日前的按2.85%计结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8:51
1.买房且尚未还清贷款的,可以取公积金。
2.每年6月30日,会将之前12个月的公积金转成定期。只有你的定期有余额,你就可以支取,但不能超过当年还贷总额。
3.有利息,大约是银行利息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