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因天猫能否开发票问题,被人讹诈3000元。但是这个问题的错误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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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9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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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16:19
首先,先不讨论是否应该赔偿的问题,先说每个月该扣你多少钱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每个月要扣1000的话,你的工资起码要有5000,如果你每个月2000元,并且你所在的省份规定的最低工资低于1600的,最多只能扣你400,如果最低工资高于1600的,比如如果你是上海的,最低工资是1820,那么你们公司每个月最多只能扣你180
其次,关于员工是否应该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以下二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具有法定索赔的权利,即:
①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②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
3、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其赔偿,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我认为,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赔偿。理由是:
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不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民法的归责原则;
②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二种情形外,用人单位是否享有向劳动者索赔的权利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应当视为用人单位对该项权利的放弃;
③在我国,立法者的本意是限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索赔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如果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违章劳动者进行赔偿是有法可依的,也是合法的。但是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是否制定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因违章作业造成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的规定或约定
3.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让劳动者知悉
所以你还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跟公司再重新商讨一下赔偿的分配比例问题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16:21
不合理,承担30%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