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退休民办教师每月能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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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9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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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21:12
河南省发布了《河南省关于对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决定对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让他们能够共享教育发展的成果。这些民办教师在过去为河南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每满一年可获得10元的养老补贴。这项补贴的资金将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按教龄每满一年,可由所在县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发放10元的养老补贴。如果原任教地与现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养老补贴将由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补贴的起始时间为《意见》下发当月。对于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补贴标准将按照原民办教师15年教龄补贴金额执行。
关于资金的筹措,《意见》明确指出,河南省财政将对发放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所需资金给予30%的补助(对于省财政直管县,补助比例为50%),并按年度进行包干下达。除了省级的包干补助外,其余所需资金将由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负责筹集,具体的分担比例由各省辖市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年满60周岁的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均可享受养老补贴。认定过程如下: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乡镇、村、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初审通过后,报县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县、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养老补贴发放的依据。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的身份认定可参照此办法。
《意见》明确规定,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将参照此意见解决养老补贴问题。意见执行之日起,已超过60周岁者,之前的年限不再补发养老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在方案执行前已死亡的原民办教师;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不列入适用对象。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21:12
河南省发布了《河南省关于对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决定对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让他们能够共享教育发展的成果。这些民办教师在过去为河南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每满一年可获得10元的养老补贴。这项补贴的资金将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按教龄每满一年,可由所在县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发放10元的养老补贴。如果原任教地与现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养老补贴将由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补贴的起始时间为《意见》下发当月。对于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补贴标准将按照原民办教师15年教龄补贴金额执行。
关于资金的筹措,《意见》明确指出,河南省财政将对发放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所需资金给予30%的补助(对于省财政直管县,补助比例为50%),并按年度进行包干下达。除了省级的包干补助外,其余所需资金将由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负责筹集,具体的分担比例由各省辖市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年满60周岁的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均可享受养老补贴。认定过程如下: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乡镇、村、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初审通过后,报县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县、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养老补贴发放的依据。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的身份认定可参照此办法。
《意见》明确规定,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将参照此意见解决养老补贴问题。意见执行之日起,已超过60周岁者,之前的年限不再补发养老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在方案执行前已死亡的原民办教师;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不列入适用对象。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