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江苏省宜兴市外地职工工伤6级伤残赔偿标准,年龄21岁,平均工资39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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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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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8:54
1、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1)生活护理费(前提: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伤残津贴(一级到四级: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基金补足。退休后停发,但养老金低于津贴的由工伤基金补足。)
(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五至六级:职工本人提出而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由基金一次性支付,标准由省政府制定。七到十级:合同终止或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基金一次性支付,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
2、用人单位承担:
(1)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至四级: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2)伤残津贴(五至六级:单位安排工作,难以安排适当工作的,单位按月发放。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实际金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而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由单位一次性支付,标准由省政府制定。七到十级:合同终止或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单位一次性支付,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
(4)各项社会保险费(五至六级: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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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31 18:52
1、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1)生活护理费(前提: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伤残津贴(一级到四级: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基金补足。退休后停发,但养老金低于津贴的由工伤基金补足。)
(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五至六级:职工本人提出而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由基金一次性支付,标准由省政府制定。七到十级:合同终止或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基金一次性支付,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
2、用人单位承担:
(1)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至四级: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2)伤残津贴(五至六级:单位安排工作,难以安排适当工作的,单位按月发放。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实际金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而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由单位一次性支付,标准由省政府制定。七到十级:合同终止或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单位一次性支付,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
(4)各项社会保险费(五至六级: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