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买的金首饰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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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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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6 11:04
离婚后男方买的金首饰应该协商处理,属于婚姻共同财产。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姻财产应该属于婚姻当事人双方所有,不能协商的应该由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对婚姻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后女方从法律上来讲,是不需要返还男方给购买的首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案件审理前,应该对婚姻状况进行了解和调查。如一方存在家暴、违法、重婚的情况时,可以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照顾婚姻权益中受害的一方。正常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公平的分割婚姻中的财产,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