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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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1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个税》,对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第六条,针对两类纳税人,一是境内无住所但境内有收入的,二是境内有住所但境外有收入的,附加减除费用的确定会考虑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动,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制定。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基础减除费用为3500元,此外,附加减除费用为每月1300元,这一规定从2011年9月1日起生效。附加减除费用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平合理地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照顾到外籍人员的特殊情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发布,外籍人员起征点为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