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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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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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9 23:51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需要一份连续一个月的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没有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需要向工人支付双倍的工资。从有关规定来看,一般是从建立用工关系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可以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1、我们应该给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双倍的工资;
2、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给予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次月,用人单位均应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
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虽然单位需要作出赔偿,但法律方面对赔偿也有要求。一般是从用工关系建立之日开始计算,第二个月开始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但最多也只是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并不会因为五年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要支付5年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书面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的最低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书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劳动者的利益的,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相关的侵犯自己的劳动者权益的事项发生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