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工作地点是否属于违约?从本城市中从一个区搬至另一个区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23:34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14:35
协商不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14:30
从城市的一个区搬到另一个区不属于工作地点的变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14:29
如果工作地点上只写明A市,那么由一个区搬去另一个区,劳动合同不需变更,员工不去新的地点,属于违反合同,企业无须补偿。
如果工作地点上写明A市某区,那么搬去另一个区就违反了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因无法继续执行需解除,如果不能与员工签订新的合同,企业必须补偿。
关键是看搬迁后的地址是否超出原劳动合同上地址所包括的地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