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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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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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02:55
大宗交易的规则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管理规定有所调整,旨在维护市场稳定。上海、深圳交易所的细节有所区别,以下主要介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首先,A股的单笔买卖申报需满足数量至少50万股(含)或者交易金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对于B股(上海),交易限额为50万股(含)或30万美元(含);而B股(深圳)的交易门槛则为5万股,最低交易金额为30万元港币。
在基金大宗交易中,单笔申报数量需达到300万份(含)以上,交易金额同样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国债及债券回购的单笔交易需满足1万手(含)以上或1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金额要求。
对于其他债券(如企业债、公司债),现券和回购的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已调整,交易数量需1000手(含)以上,金额至少100万元人民币。而在《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标准进一步放宽。
大宗交易的时间段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和13:00至15:30。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证券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将不接受大宗交易的申报。15:00至15:30,交易所会对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进行确认。大宗交易的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之间协商决定,若当日无成交,则以收盘价作为成交价。双方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认后,交易才会完成。